美國移民局遞交材料翻譯要求
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(USCIS)在受理包括入籍申請在內(nèi)的大多數(shù)申請時,通常需要外國的重要統(tǒng)計記錄和民事文件副本作為支撐材料。
倘若您缺失由原籍國出具的關鍵統(tǒng)計記錄或民事文件,例如出生證明或結婚證明,建議您訪問國務院互惠網(wǎng)頁。該網(wǎng)站詳盡地提供了各國可提供的重要統(tǒng)計和民事文件種類信息,以及獲取新文件的具體指南。只需選擇您的原籍國并點擊“跳轉到國家文件”,便可輕松獲取針對您問題的詳盡解答。
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USCIS對于民事文件的翻譯亦有明確要求。我為您提供了USCIS關于申請?zhí)峤灰c的頁面鏈接,您可以在此頁面上獲得專家關于申請流程的寶貴指導。關于翻譯的具體要求如下:
請務必提交所有外語文件的經(jīng)認證翻譯件。翻譯人員需確保其具備翻譯資格,并承諾譯文的準確無誤。認證信息應涵蓋認證人的全名、親筆簽名及認證日期。推薦采用以下格式:
另需說明的是,雖然N-400申請說明中并未明確要求翻譯件必須經(jīng)過公證,但根據(jù)實踐經(jīng)驗提供翻譯機構的資格證書是常見且推薦的做法。
關于文件提交的最后一點提示:除非特別要求提交原始文件,否則您只需提供清晰可辨的普通復印件即可。若在未要求的情況下提交了原件,該原件將成為官方記錄的一部分,即便其提交并非必需。同時,請確保所有提交給移民局的外語文件均附有完整的英文翻譯,且翻譯人員已按規(guī)定證明譯文的完整性和準確性,以及其翻譯資格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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